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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车高速灭火被收40元通行费,收费站:做法符合规定

2020-10-18 55 10/18

在10月10日,某知名平台上的一则短视频传播得非常迅速,众多网友纷纷议论。在视频中,益阳桃江县的一辆消防车参与灭火之后准备下高速离开,但高速公路收费站的工作人员要求收费。该工作人员称,这辆车的确参与了灭火,但是它没有牌照,不符合免费车辆的要求。

这件事发生在10月9日下午5点,一辆小轿车在湖南平洞高速上发生了自燃情况,车主立即报警求助。接到求助电话之后,大栗港镇应急消防队立即派出了视频中的消防车前往现场救援。消防队员表示由于这辆车没有牌照,上高速时工作人员把栏杆放下来,并需要领卡上高速。由于情况紧急,消防救援人员立即领卡前往现场灭火。

当大火扑灭之后,消防车行驶至桃花江收费站准备下高速返回,他们亲眼看到有一辆同行的桃江县公安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车辆没有被收费就通过了,等他们通过时却被拦了下来。工作人员表示要收取20元的通行费,这样一算一来一回总共收了40元。

消防人员表示,这辆消防车是按照桃江县要求成立的地方应急消防队,承担着周围乡镇村庄等区域的灭火救援任务,车上有统一喷涂的标志、警灯等设备。消防车配发到乡镇上有了三个月左右的时间,但是暂时属于公务车辆,所以没有上牌。

看完视频之后,不少网友义愤填膺的表示既然参与救火任务情况属实,那么该消防车就应该免除高速费,收费站的工作人员死搬教条、不懂变通。

其实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通行高速公路的免费车辆范围为军车、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救援车、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车等车辆,军车、警车等必须为悬挂号牌的制式车辆方可免费通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发〔2018〕114号),对悬挂专用号牌的消防救援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综合来讲,收费站工作人员对这辆无牌地方消费救援车收费是符合规定的。但无论是有牌无牌,消防救援车辆是不求回报的车辆,第一点参与救援就值得尊敬,第2点本次救援不收费也值得尊敬。收费站工作人员的做法还是欠妥,你们认为呢?

消防车高速灭火被收40元通行费,收费站:做法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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