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爆料,2月1日在临桂某个小区张贴了这么一则通知,通知称3月1日起,小区里要收取非机动车停放服务费了。
一、收费依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合规合理收取非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二、收费标准
1、占用充电位充电包月35元/月(含充电30次)
2、单次进出小区1元/日(每日缴纳一次,凭当日发票可无限次数进出小区,含非业主车辆)。
三、收费管理
1、充电包月,发放车贴识别,进行车贴识别管理,充电位办卡刷卡充电2、单次进出小区以当日首次进出小区发票识别。
四、收费日期
2021年3月1日9时起。本通知收取的费用为停放服务费,不含保管费,如需保管需另行签订保管服务协议,此收费标准已报备政府相关部门。
此通知一出,不仅是小区里的业主炸了锅,网友们也是议论纷纷。
大部分的网友都支持业主们换掉物业。
而一些网友表示自己的小区也同样对非机动车收费了。
还有网友觉得收费也没什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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