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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议!桂林某小区业主电动车停自家小区也要收费?

2021-2-7 49 2/7

有网友爆料,2月1日在临桂某个小区张贴了这么一则通知,通知称3月1日起,小区里要收取非机动车停放服务费了。

一、收费依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合规合理收取非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二、收费标准

1、占用充电位充电包月35元/月(含充电30次)

2、单次进出小区1元/日(每日缴纳一次,凭当日发票可无限次数进出小区,含非业主车辆)。

三、收费管理

1、充电包月,发放车贴识别,进行车贴识别管理,充电位办卡刷卡充电2、单次进出小区以当日首次进出小区发票识别。

四、收费日期

2021年3月1日9时起。本通知收取的费用为停放服务费,不含保管费,如需保管需另行签订保管服务协议,此收费标准已报备政府相关部门。

此通知一出,不仅是小区里的业主炸了锅,网友们也是议论纷纷。

大部分的网友都支持业主们换掉物业。

而一些网友表示自己的小区也同样对非机动车收费了。

还有网友觉得收费也没什么不好。

来源丨网友爆料,新浪微博,今日头条、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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