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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开枪致冲关车辆副驾男子死亡 死者妻子状告要求赔偿200万

2021-4-18 42 4/18

  来源: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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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面新闻记者 杨博 田之路

  2018年7月11日凌晨,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博白县一个水泥厂里,英桥镇交警中队民警傅某,朝一辆逃避检查的面包车开枪。坐在副驾的男子陆志武心脏中枪身亡。陆志武的爱人张女士认为丈夫是被误伤,状告博白公安,要求赔偿200余万元。法院审理后,判定警方开枪程序合法,驳回了张女士的诉求。近期,广西高院认为一、二审就补偿问题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撤销判决,将案件发回博白县人民法院重审。

  据了解,2018年7月9日,有人介绍陆至武和同乡廖某去广东跑一趟车,酬劳600块。陆志武介于是熟人介绍答应了下来。

  7月11日凌晨,陆志武和廖某在返乡途中,遇到博白县英桥镇交警中队检查,但廖某因其驾驶的是套牌车,害怕被查拒绝停车。

  他驾车逃到一水泥厂里,在民辅警追上来后,仍继续驾车逃离。

  民警认为车辆有冲撞袭击行为,朝车辆开枪,坐在副驾的男子陆志武被误击中心脏,抢救无效身亡。

  事后,司机廖某因妨碍公务罪获刑。

  张女士坚定认为丈夫陆至武并没有犯法 ,警方开枪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丧葬费、抚养费等共计200余万元赔偿。

  法院一、二审均判定,警方开枪程序合法,但并未就赔偿问题作出评判。

  目前,陆志武遗体仍在殡仪馆,尚未安葬。张女士希望,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判决,让丈夫早日入土为安。

  近日,广西高院作出裁定,认为之前判决违反法定程序,撤销该案一二审判决,并将案件发回博白县法院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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