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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创新成为菏泽检察工作发展“新引擎”——菏泽检察机关创新工作评审会召开

2020-12-17 36 12/17

12月16日,菏泽市人民检察院首次创新工作评审会召开,创新项目现场汇报展示,评委现场犀利提问,负责人员现场精准答辩,无不展示了检察人员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应变能力。评审结果当场公布,最终评出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为菏泽检察机关2020年创新工作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新建对创新工作进行总结点评,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振华主持会议,全市检察人员参加评审观摩。

2020年,菏泽市检察院党组将聚焦“创新工作突破”列为全市检察机关“十项聚焦”重点任务之一。全市检察机关按照“理论+实践”“市检察院部门+基层检察院”一体化创新模式,积极开展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全市申报创新项目37个,筛选审查立项28个,通过中期指导11个,通过书面评审5个。向山东省检察院推荐创新项目3个,全部通过中期指导,其中参加公开评审2个(全省13个)。为更进一步推进检察创新工作,根据《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创新管理办法(试行)》,按照“项目式”管理、“工程式”推进工作要求,5个创新项目在2020年度创新工作评审会上公开展示,2个参加省检察院公开评审的创新项目进行实战演练。

王新建检察长点评时指出,这次参评项目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创新选题非常用心,既有认罪认罚、驻所检察等纯业务创新,也有党建一体化、创新监管机制等综合与业务相结合的创新。参评项目对发展路径思考谋划非常深入,对新思路、新机制的探索和验证非常充分,创新成果质量高,推广应用价值大。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当前创新工作中的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

王新建检察长强调,创新工作要继续坚持“三个导向”。一是继续坚持问题导向。要瞄准检察工作中的短板,为解决检察难题、突破工作瓶颈而创新。二是继续坚持目标导向。要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为提升工作效能、推动工作升级而创新。三是继续坚持效果导向。要以创新实绩和成效为准绳,用实践检验创新,为能全面推广应用而创新。

王新建检察长要求,创新工作要注重做好“四个结合”。一是创新与课题研究相结合。要与检察课题研究紧密结合,继续坚持“理论+实践”模式,做到“谋划一个课题,探索一项创新”。二是创新与青年工作相结合。要引导青年干警积极参与创新,发挥青年同志创新动能强的优势,做到“实施一个项目,培育一批人才”。三是创新与推广应用相结合。要坚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条线部门要及时推广取得的创新成果,做到“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四是创新与检察宣传相结合。要聚焦主业来创新,积极拓展宣传的空间和方式,做到“做好一项创新,打造一个品牌”。

菏泽检察机关创新工作

获奖项目名单

一等奖(2个)

上下贯通 系统联动 打造全市检察机关

基层党建一体化新格局

市检察院机关党委

聚焦案件质量提升

创设“三三二一”监管机制

(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

二等奖(3个)

健全四项机制,提高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

和量刑建议精准化

(定陶区检察院)

涉未成年犯罪综合防治机制建设

(曹县检察院)

创新“三个三”驻所检察工作机制

助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落实

(单县检察院)

三等奖(5个)

“三把利剑”出实招,确保“一号检察建议”见实效

(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相对不起诉的适用与完善

(牡丹区检察院)

创新形式 聚集“四力” 以新媒体不断加强

检察公共关系建设

(郓城县检察院)

依法精准使用调查权

提高虚假诉讼监督水平

(鄄城县检察院)

社区诉审促进基层治理的实践与探索

(东明县检察院)

文字:刘永欣

图片:刘磊

编辑:吴宝杰

审核:张玉霞、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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